撰稿人: 发布时间:2023-06-16
经学校领导同意,结合项目工作安排,申购还建公有住房的高层次引进人才须缴纳购房及车位款,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款名单(详见附件)
二、缴款计划
(一)住房、车位价格:
住房单价暂按非还建住房价格6500元/㎡计算(项目竣工结算后按实际价格进行多还少补),产权车位165000元/个,人防车位120000元/个。
(二)缴款安排:
1、房款分四期缴纳。
(1)2023年6月20日-2023年6月30日,缴纳第一期房款,缴纳房款总额的10%;
(2)2023年12月10日-2023年12月20日,缴纳第二期房款,缴纳房款总额的30%;
(3)2024年2月10日-2024年2月20日,缴纳第三期房款,缴纳房款总额的30%;
(4)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20日,缴纳第四期房款,缴纳房款总额的30%。
2、车位款一次性缴纳,2023年6月20日-2023年6月30日,缴纳全部车位款。
3、购房款和车位款缴款明细(详见附件)。
三、缴款方式(直接将款项转入以下账户)
户 名:广西医科大学
账 号: 622 357 485 287
开户行:中行南宁市医科大支行
四、注意事项
1.购房款和车位款分开缴纳,缴纳购房款时备注“人才+姓名+购房款”;缴纳车位款时备注“人才+姓名+车位款”
2.缴款时务必认真甄别账户名称及账号。
3.如缴款人非购房者本人,需在摘要栏注明“代缴人才+姓名+购房款”或“代缴人才+姓名+车位款”。
4.逾期未按时缴纳款项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资格。
5.在还建公有住房出售流程完善后,将本次申购还建公有住房的25位高层次引进人才购买材料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如因个人原因,被认定为不符合购房资格的,取消购房资格,收回住房和车位,无息退还已缴款项。
五、钥匙发放
2023年6月30日前,高层次引进人才凭第一期购房款缴款凭证验房、领取钥匙。
六、联系方式
电话:0771-5620335
地址: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办公室(学校30层453栋2单元1楼西面)
特此通知。
附件:《高层次引进人才缴款名单及购房款、车位款缴款计划安排表》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办公室
2023年6月15日
附件-高层次引进人才缴款名单及购房款、车位款缴款计划安排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