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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医科大学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高层次引进人才申购还建公有住房缴纳购房款及车位款的通知

撰稿人:   发布时间:2023-06-16

经学校领导同意,结合项目工作安排,申购还建公有住房的高层次引进人才须缴纳购房及车位款,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款名单(详见附件)

二、缴款计划

(一)住房、车位价格:

住房单价暂按非还建住房价格6500元/㎡计算(项目竣工结算后按实际价格进行多还少补),产权车位165000元/个,人防车位120000元/个。

(二)缴款安排:

1、房款分四期缴纳。

1)2023年6月20日-2023年6月30日,缴纳第一期房款,缴纳房款总额的10%;

2)2023年12月10日-2023年12月20日,缴纳第二期房款,缴纳房款总额的30%;

3)2024年2月10日-2024年2月20日,缴纳第三期房款,缴纳房款总额的30%;

4)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20日,缴纳第四期房款,缴纳房款总额的30%。

2、车位款一次性缴纳,2023年6月20日-2023年6月30日,缴纳全部车位款。

3、购房款和车位款缴款明细(详见附件)。

  三、缴款方式(直接将款项转入以下账户)    

    名:广西医科大学 

  账  号: 622 357 485 287 

  开户行:中行南宁市医科大支行

四、注意事项

1.购房款和车位款分开缴纳,缴纳购房款时备注“人才+姓名+购房款”;缴纳车位款时备注“人才+姓名+车位款”

2.缴款时务必认真甄别账户名称及账号。 

  3.如缴款人非购房者本人,需在摘要栏注明“代缴人才+姓名+购房款”或“代缴人才+姓名+车位款”。 

4.逾期未按时缴纳款项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资格。

5.在还建公有住房出售流程完善后,将本次申购还建公有住房的25位高层次引进人才购买材料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如因个人原因,被认定为不符合购房资格的,取消购房资格,收回住房和车位,无息退还已缴款项。

五、钥匙发放

2023年6月30日前,高层次引进人才凭第一期购房款缴款凭证验房、领取钥匙。

六、联系方式

电话:0771-5620335

  地址: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办公室(学校30层453栋2单元1楼西面) 

特此通知。

附件:《高层次引进人才缴款名单及购房款、车位缴款计划安排表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办公室 

                                  2023年6月15日

附件-高层次引进人才缴款名单及购房款、车位款缴款计划安排表.pdf